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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 窗体顶端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学校资源,解决第三方服务人员住宿问题,维护住宿区的整洁环境与正常秩序,确保住宿人员获得充分休息,提升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办法。 窗体底端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二条 质量监控中心作为集体宿舍的管理单位,承担入住资格审查、宿舍分配与调整、管理制度制定等职责。 第三章 入住规定 第三条 入住条件 (一)住宿人员需本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。 (二)知晓并承诺遵守《豫北医学院临时住宿管理办法》,签订住宿承诺书。 第四条入住手续 窗体顶端 (一)住宿申请人填写入住申请表,提交质量监控中心签署意见,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,由质量监控中心统一分配房间并明确房间号。 窗体顶端 (二)需提交身份证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效证件复印件;特殊情况经允许先入住后办理暂住证的,须在入住后两日内办结,否则按无证住宿处理并取消入住资格。 (三)住宿人员严禁擅自调换或占用床位。 窗体底端 第四章 住宿日常管理及规范 第五条 安全管理规定 (一)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公寓管理及安全检查。 (二)宿舍内外严禁私拉乱接电线、电器,不得烧煮、烹饪;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,电器功率不得超过100W。 (三)室内外不得存放或使用危险品及违禁物品。 (四)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房门、关闭门窗;大额现金存入银行,贵重物品妥善保管,丢失责任自负。 (五)宿舍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,不得燃烧废纸等物品;不得在床上吸烟,严禁乱扔烟蒂。 (六)不得在宿舍内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或从事非法活动;不观看、传播反动、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。 (七)住宿人员有义务对公共区域水、电、门窗等进行安全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。 (八)严禁私自配置或转借钥匙,由此造成损失的,由转借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严肃处理;钥匙丢失、被盗应及时报告,由质量监控中心统一换锁,严禁私自撬锁。 (九)禁止偷窃行为,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,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。 第六条 作息制度 (一)休息时间使用电视、收音机、音响等设备不得音量过大、大声喧哗。 (二)上下早、夜班人员应保持安静,不得影响他人休息。 (三)不得影响周边邻里正常生活,避免引发投诉。 第七条 公物管理规定 (一)不得随意改造、变更宿舍结构,不得转租或允许他人使用,违者取消住宿资格。 (二)自觉维护门窗、桌椅、床铺等公共物品完好,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,视情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。 (三)室内不得私自放置非配置物品;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。 第八条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(一)自觉打扫室内卫生,保持整洁;垃圾、废物集中倾倒至指定地点。 (二)不得在公共走廊、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物品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倒垃圾。 (三)严禁向窗外泼水、抛扔杂物,严禁将杂物、剩饭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。 (四)不得在宿舍饲养宠物。 (五)节约用水用电,养成人走灯灭、随手关水的良好习惯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九条 收费标准 (一)每间每月收取住宿费181.05元。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收取。 (二)住宿人员到财务处交纳住宿费,持缴费收据到后勤处质量监控中心领取钥匙,并交纳钥匙押金10元/把。 (三)室内设备由宿舍成员共同保管,出现故障及时报修,人为损坏照价赔偿。 第六章 退宿规定 第十条 住宿人员离职(含自动辞职、解聘等)应办理退宿手续。 第十一条退宿之日起两日内必须搬离宿舍,逾期未搬离物品视为自愿放弃,质量监控中心有权处置。 第十二条 迁出时由质量监控中心核对物品清单,若物品缺损照价赔偿;带出物品主动接受检查。 第十三条 迁出后,将钥匙交回质量监控中心,并退还钥匙押金10元。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违反管理规定的,由质量监控中心予以批评教育、提出警告,视情节轻重可取消其住宿资格,并给予50-500元的罚款,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,质量监控中心予以辞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 第十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下列行为之一,取消其住宿资格: (一)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监督管理; (二)在宿舍赌博、斗殴、酗酒; (三)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; (四)在宿舍内留宿异性或外来人员; (五)大声喧哗妨碍他人休息,经教育不改的; (六)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; (七)有偷窃行为; (八)私自调换住宿房间; (九)私自将住宿当做仓库使用。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解释。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 附件1 豫北医学院 西工勤楼临时住宿申请表
附件2 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并知悉《豫北医学院西工勤楼临时住宿管理办法》全部内容,承诺在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如出现违规、违纪或违法行为,自愿接受相应处理与处罚。郑重承诺如下: 1.服从学校的管理、宿舍的调整安排和监督检查。不将床位和钥匙转给他人使用,不擅自带异性和校外人员到访宿舍或留宿,随时接受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对宿舍的检查。 2.尊重管理人员,不危害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,维护宿舍和谐的生活秩序,不大声喧哗、吵闹、起哄、打架斗殴等。 3.维护和保持宿舍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,主动将垃圾送至指定的楼层垃圾桶处;不在宿舍门窗上张贴字画物品。 4.保证用电安全,不使用或存放“热得快”、电饭煲、电炒锅、取暖器、电炉等违规电器,不私搭乱接电源,不在宿舍吸烟、不在宿舍内做饭,不在宿舍内使用蜡烛和其他明火。若有违章使用或存放以上器具,管理部门有权没收销毁。 5.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,不乱丢乱放。 6.未经批准不随意更换宿舍或门锁; 7.自觉爱护、正确使用公共财物,保护公共设施、水电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。节约水电,人离开时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并将电插板收好。 8.不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公安部门管制的刀具、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危险品。不乱丢瓜皮、果壳、纸屑和乱倒污水,不在宿舍及公共场所墙面乱贴乱画。 9.宿舍内禁止养(玩)宠物,禁止饮酒和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,禁止传播非法刊物和黄色音像制品,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。 10.珍惜生命,注意安全,不攀爬围墙、门窗、树木、栏杆、水管及阳台护栏等。 (本承诺书一式两份,质量监控中心留存一份,本人留存一份。) 承诺人(签名): 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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