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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校园内禁止吸烟的通知
发布时间2025-11-03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53

全校各单位:

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,消除校园火灾隐患,营造绿色、整洁、文明的育人环境,树立高校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,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及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禁烟工作方案》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进一步加强校园禁烟管理工作,自即日起在校园内实施禁烟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禁烟区域

禁烟区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:

1.所有教学区域:教室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体育馆、报告厅等;

2.所有室内办公场所:行政办公楼、各院系部办公区域、接待室等;

3.所有生活和服务区域:学生宿舍、餐厅、超市等;

4.其他区域:走廊、楼梯间、车棚及各类带棚公共空间。

二、实施与管理

(一)宣传教育

各书院、各部门需通过主题班会、宣传栏、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和禁烟的意义,引导师生自觉遵守禁烟规定,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。

(二)责任落实

各书院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,负责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和管理监督。

(三)监督检查

后勤处将联合校纪委、学生处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在校园内进行巡查。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,任何师生员工均有权劝阻、制止。

三、违规处理

1.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,一经查实,将予以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,将依据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(修订)》(院学〔20195号)第二章第八条给予相应处分。

2.教职员工违反规定,一经查实,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:情节较轻者,给与批评教育或在部门内通报;屡教不改、情节严重者,则依据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职工违纪处分办法》(院发〔2019131号)第三章第十二条以相应处分。

禁烟工作是一项关乎师生健康、校园文明的重要举措。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,自觉遵守规定,互相监督,共同维护美好的无烟校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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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113